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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之家app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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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70年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是怎样“炼”成的?******

  2017年,我曾在由海外华媒人参与的“我与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征文活动后结集出版的《家园》一书的序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回家的路途是最美的诗行。

  我们定期聚首:南京、长沙、武汉、成都、上海、重庆、青岛、贵阳、福州……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每两年如期而至。

  论坛是我们华媒人自己的精神家园,是奔波再远也要赶赴的盛会,是忙碌纷扰中不曾忘记的约定,是新朋故友欢笑畅叙的节日,是故乡的一声召唤和心中的一份企盼。”

  “家园”,是多年来海外华媒人对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昵称”,也是我多年来同华媒人交往相处而触摸到的他们的共同心声。

  由中新社发起举办的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先后在南京(2001)、 长沙(2003)、武汉(2005)、成都(2007)、上海(2009)、重庆(2011)、青岛(2013)、贵阳(2015)、福州(2017)、石家庄(2019)连续成功举办十届。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看望出席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代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看望出席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代表

  经过近20年的淬炼打磨,已历十届的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为中新社进一步创新与海外华媒交流与合作机制,广泛联系全球华文媒体,致力于建设世界华文传媒资讯中心起到重要作用。也获得世界范围内华文媒体同行广泛和高度的认可,形成了较高的品牌效应,并被列入国家级对外传播交流的重要平台。

  本人作为从第一届到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会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亲历者,见证了论坛从播种、发芽、浇水、施肥、培土、开花、结果的整个成长过程。

  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谨以此文记录“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发展历程中的几个片断。

  “长长久久”“六六顺”

  2000年秋季,加拿大的一位华文媒体朋友邀请我和同事参加10月份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世界华文大众传播媒体协会第二届年会。

  这个由在加拿大攻读新闻学博士的一位中国留学生筹备张罗的“协会”是由美加地区的几十家华文媒体组成的一个松散性协会,有美加地区的30多位华媒人和几位华文作家一起聚会交流,年会正式会议仅半天时间。

  是次会议结束前当大家谈论下届年会在何地举行的话题时,我贸然建议并希望下届会议是否可以考虑在中国召开。

  回国后,我们写了一份调研报告,向当时主持中新社日常工作的郭招金总编辑汇报。经过中新社社委会研究,我社决定另起炉灶,自己主办一次华文媒体的国际会议。

  中新社社委会经过反复研究后形成共识:若要办会就办一个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并颇具规格和档次的国际会议;社委会决定由我具体负责筹划此事,社里举全社之力支持。

  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我社决定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 2001年9月16—18日在南京召开。

  值得一提的是,论坛会期“9·16—9·18”也是一组非常吉利的数字,寓意“长长久久”“六六顺”“八八发”。

  “9·16”遭遇“9·11”

  2001年9月10日,我和总社一行工作人员提前到达南京,驻进南京中山陵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作会议筹备接待工作的“最后冲刺”。

  天有不测风云。正当我们满怀信心盼着论坛举办的日子快点到来时,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9月11日深夜11点多,当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后,我已经躺上床。突然接到郭招金总编辑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小夏啊,出大事了!”

  我一阵惊讶:“什么事呀?”郭招金总编辑说:“美国刚刚发生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你考虑一下,我们这个会还能不能开?要不要临时取消,延期……”

  这晴天霹雳无疑如一记闷棍重重地打在我头上,当时头“嗡”的一下被炸蒙,几乎失去知觉,全身瘫软,气力全无,一想到经过近一年辛苦筹备的会有可能会流产,便如万箭穿心。

  20多年前,网络不像今天这么发达。当晚我随即打开房间电视,看到凤凰卫视滚动播报美国世贸中心遭恐怖袭击的画面时,心情沉重。

  深夜12点多,我又拿起电话对郭招金总编辑说,海外代表的机票都已订好,还有部分代表已提前到达中国,准备15号就到南京报到;南京方面的会务准备也进入倒计时阶段……郭招金总编辑劝我早点休息:“晚上你再考虑一下,我们明天早上再作决定。”

  那一夜我思绪万千,翻来覆去,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我把自己的想法再次告诉了郭招金总编辑,强烈而又坚定地表示,“9·11”事件对大会的如期召开虽然有较大影响,但影响也是有限和可控的,建议会议照常开,能来多少代表是多少,开弓没有回头箭。

  9月12日上午社里经过反复研究、评估,最终决定会议还是如期举行,顿时我凝重的心情轻松了好多。

▲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2001年9月16日在南京召开▲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2001年9月16日在南京召开

  由于首届华文传媒论坛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受邀的海外代表非常珍视参加论坛的机会。遗憾的是受美国“9·11”恐袭事件影响,许多航班停飞或缓飞,美国约有二十多名代表受此影响未能参会。

  但大多数代表并未受此影响,一些代表在“9·11”之前就离开美国回大陆探亲访友,更有一些代表历经艰辛,经过多次转机才来到中国。

  “9·11”恐怖袭击至今已20多年了,但至今我还仍然记得有几位美洲地区的华媒代表为参加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而不辞辛劳,跨越千山万水、奔波五洲四海,绕了大半个地球,怀着执着、虔诚之心来参加论坛的感人情景……

  美国《世界日报》(旧金山版)时任总编辑陈裕如先生在“9·11”后的旧金山时间9月16日,搭乘旧金山恢复航班后的第一班飞机于北京时间9月17日赶到台北,在台北又遇台风滞留一天,18日才转乘飞机于当日下午15点赶到南京。

  为满足陈裕如先生与论坛“见上一面”的心情,我们工作人员派车从南京禄口机场直接将他接到大会会场,而此时论坛已进行到闭幕式环节。

  当长途跋涉坐了20多个小时飞机,拖着行李箱,风尘仆仆满头大汗一脸疲惫而又面带微笑的陈裕如先生出现在论坛闭幕式会场时,全体代表顿时起立,为他鼓掌致敬并流下感动的眼泪。

  另一件令人记忆犹新的事是:因受“9·11”美国部分航班停飞、延飞的影响,巴拿马《侨声日报》社时任社长古文源先生为了按时赶到南京参会,避道美国而绕道欧洲换了五趟飞机,用了四天的时间辗转经过四个国家和地区,绕了半个地球才到达南京参会。

  世界华文媒体的“武林大会”

  2001年9月16-18日,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如期在南京举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境外媒体的150多人与会。

  海外主要华文媒体的代表基本到齐,且与会者都是华文媒体的董事长、总裁、社长、总编辑。

  在论坛开幕式当天,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会见与会代表,合影留念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开得热烈成功,海外参会代表非常兴奋。在论坛闭幕式上,时任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兼中国新闻社社长刘泽彭郑重宣布,两年后中新社将举办第二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时,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首届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与会者的高度认可。香港《亚洲周刊》总编辑邱立本说:“中新社办这样一个论坛,邀集世界华文媒体,可说是世界华文媒体的武林大会,在这个大会上彼此交流理念、分享快乐和辛劳。”

  牵手世界 见证时代

  经过近20年的淬炼打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已成为在世界华文传媒领域享有很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精品和品牌工程。

  为保持论坛的品牌形象,我社不断完善和改进论坛的内容和形式,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打磨、服务为上、创新引领的理念,使论坛朝着权威、高端、专业、精品方向发展,力争做到可被模仿,但无法超越的境地。

  首届论坛在南京举办时,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境外媒体的150多名代表参会。

  其后参加每届论坛的代表和国家地区的数目快速增加,到第九和第十届论坛时,已有来自64个国家和地区的430多家媒体的460位代表参会,体现出论坛广泛的参与性、活跃度,以及规模大、参会范围广、人数多、传媒类别齐全的特点。

▲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夏春平与老朋友印尼《国际日报》董事长熊德龙先生相会▲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夏春平与老朋友印尼《国际日报》董事长熊德龙先生相会

  历届论坛设置的主题都聚焦中国发展,服务国家国际传播总体大局。从第一届到第十届论坛的主题分别是:

  “面对新世纪的华文媒体”(2001)

  “沟通·合作·发展”(2003)

  “全球中国热中的海外华文媒体”(2005)

  “华文媒体与和谐世界”(2007)

  “全球金融危机下的海外华文媒体”(2009)

  “国际话语体系中的华文媒体”(2011)

  “中国梦——世界变局与华文媒体的新使命”(2013)

  “海外华文媒体200年——薪火传承与时代担当”(2015)

  “一带一路与华文媒体新发展”(2017)

  “牵手世界 见证时代——华文媒体的中国故事”(2019)

  充分体现出论坛“与时俱进”的时代发展轨迹。

▲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开幕式▲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开幕式

  精神家园和励志“加油站”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不仅仅是一个庄重严肃“高大上”的会议,也是一个充满温馨和情感的家园。

  在论坛的长期打造过程中,我社时时牢记在将论坛打造成一个知名的国际交流平台的同时,也用心赋予它更多人文情怀元素,让论坛成为海外华媒人的精神家园和励志“加油站”,希望华文媒体在世界舆论场的百花园中鲜艳怒放,永不凋谢。

  长期以来,遍布五大洲的华文媒体同仁数十年如一日耕耘在华文媒体这块土地上,上下求索,对中外文化交流和商贸往来贡献良多,居功甚伟。

  为铭记那些长期在海外为华文媒体的耕耘而默默奉献的老一辈华媒人,我们在几届论坛上设计了“嘉奖”致敬环节。

  在第六届论坛上,大会首次设立“资深华媒人荣誉奖”,并专门举办颁奖晚会。

  会上我社向长期从事华文媒体事业,从业超过 40年的 9 位海外华媒代表颁发奖状,对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倾情奉献华媒事业表示致敬,并希望借此激励华文媒体新生力量秉承传统,继往开来,推动海外华文媒体事业薪火相传,代代相承。

  在颁奖晚会上首获殊荣的华文媒体代表分别作了感人至深的发言,引起与会代表深切共鸣。泰国《世界日报》社长黄根和说:“今天的获奖使我对媒体工作更有责任感,也让我更热爱这份工作。我愿以‘一日媒体人,一世媒体人’的意志,继续在泰国为推动中华文化的发展,以及为民族融合作贡献。”

▲“资深华媒人荣誉奖”颁奖仪式▲“资深华媒人荣誉奖”颁奖仪式

  有这样一群人:从 2001 年到 2019 年无论他们有多忙,无论他们此前身处何方,总不负这场“回家”的约定。

  在2019 年举办的第十届传媒论坛闭幕仪式上,我们特地设计了一个特别环节,为近20年来连续10届参加论坛的12位海外华媒代表颁发“老十届”特别致敬奖。

  “老十届”特别致敬奖在华媒代表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中新社同论坛及海外华媒之间的黏性。

  日本《中文导报》社长杨文凯表示:“作为华媒的一员,我始终抱着学习的态度参与历届论坛,我有幸参加了十届论坛,能成为华文传媒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与有荣焉。”

  已八十多岁的美国《华府新闻报》主编徐崇民先生用“十全十美”来总结自己参与历届论坛的感受:“从第一届论坛到第十届论坛,每届论坛的主题均契合中国当下的发展和全体华文媒体的发展趋势,为海外华文媒体打开了一扇近距离了解中国的观察之门。”

▲夏春平在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的工作照▲夏春平在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的工作照

  作者:夏春平(中新社原副社长、副总编辑)

筑牢数据安全屏障******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随着数据要素向深度应用拓展,规范数据流动、保护个人隐私、保证网络安全等问题也面临考验。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主持人:经济日报理论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数据共享应用成效显著

  主持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有何特点及优势?我国数据开发利用现状如何?

  唐建国(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处处长):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第一次把数据要素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提出,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数据,是对客观事物的逻辑归纳。在数字时代,数据成为表达信息、知识和智慧的主要载体。数据要素,是指经过清洗、加工和治理后,直接拿来可用并具有交易价值的数据资源。用土地作比喻的话,数据要素本质上是一块达到“七通一平”条件、能够在市场交易的“熟地”,也是高价值可用数据资源的代名词。从资源、要素、资产到资本,数据在形态演进中实现价值跃升。

  从生命周期看,数据可分为零次数据(收集生成)、一次数据(清洗比对)、二次数据(统计分析)、三次数据(研判预测)等类别,具有无限衍生的可能。从自身构成看,数据具有类似于波粒二象性的二元化结构特征。从法律视角,数据分为载体和内容,数据权属可以分解为载体权利和内容权利。从技术视角,数据可分为信息和价值,基于隐私计算技术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可将数据计算价值进行流动。从生产资料角度看,数据要素具有可复制、可再生、海量获取、消费中增值、边际成本接近零、在应用中产生价值等特点。利用数据要素,人们可以形成新的洞见,具备超范围协同、超时空预判、精准调控、双向触达等新能力,打破传统生产要素有限供给对经济增长的制约。

  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近年来,各地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制度探索,北京、上海、深圳、浙江、广东等地出台数字经济或数据条例,对数据的采集、共享、开放、交易等活动设定权利义务,明确了数据具有财产性权益,为数据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

  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我国不断加大开放共享力度,截至2021年10月,已有193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20个,城市平台173个。截至2022年8月,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浏览量累计3.8亿次,公共数据开放总量约59.86亿条,其中无条件开放8496个数据集,约1.48亿条数据,累计数据下载总量突破30万次,有条件开放数据集3555个,约58.38亿条数据,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数据应用方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粤省事、随申办、浙里办、北京通等App或小程序,通过整合健康服务、市民办事、行政审批等各类业务数据,为百姓提供多样便捷的政务和城市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截至2022年9月,北京通App累计下载量5000万次,累计用户1300万人,月活用户320万人,对外提供5177项政务和公共服务,汇聚576类电子证照1.24亿张。

  数据要素市场方面,全国有40家左右数据交易平台。2021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河南、天津等地纷纷成立新型大数据交易所,基于隐私计算技术实现数据价值流动,创造了“可用不可见”的数据交易范式。北京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首批试点单位罗克佳华获得北京银行数据质押贷款1000万元,启迪公交成为通过数据资产入股成立的企业法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成数据托管服务平台,为跨国企业提供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解决方案。

  如果把数字经济比喻为蛋糕的话,数据就是面粉。提升数据供给规模、质量、流动效率,应当成为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一是以政务数据开放带动社会数据开放,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注入源头活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数据开放和获取程度将成为区域营商环境竞争力的重要指数。要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推进高价值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创建“数据特区”,促进多方数据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数据交易平台和分布式数据流动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引导社会数据高效流动。

  二是破冰数据资产化改革激发投资热情,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数据从要素向资产和资本的演进,将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力源。建议在数据登记、评估、入表、入股、入贷、入统、入税、质押、信托等方面研究相关制度,为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改革红利。

  三是以安全合规为底线深化数据应用,降本增效重塑千行百业。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特征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聚焦工业数据、感知数据等新型数据资源,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城市管理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开启数字经济新航海时代。

  各国前所未有重视信息安全

  主持人:国际上对于信息安全保护有哪些可借鉴经验?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信息安全领域宽泛,既包括网络空间得以安全稳定运行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也包括在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中起基础性驱动作用的数据安全,还包括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安全。美国“棱镜计划”被斯诺登披露之后,世界各国前所未有地重视信息安全,并在战略设计、技术创新和法规政策上取得一系列进展,其中有不少可借鉴经验。

  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通过《第12065号总统行政令》《关于通信和自动化信息系统安全的国家政策》《转变中的国防:21世纪的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等举措,国家信息安全政策渐成体系。近10年来,其国家信息安全政策不断扩张,2011年《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将网络空间与陆海空天并列为行动领域,2021年增强国家网络安全的行政命令签署、2022年《网络安全战略规划2023—2025》发布,进一步将网络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优先位置。由于特殊战略环境,俄罗斯对信息安全同样敏感,1995年在讨论《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纲要》时提出信息安全概念,1997年《国家安全构想》提出信息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中之重,2000年《国家信息安全学说》为构筑未来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大厦奠定基础。2014年以来,俄罗斯在信息安全国家战略和法规政策上不断出台新举措,2021年发布新版《国家安全战略》,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重中之重。现代社会数字化程度日益加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以及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信息系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20世纪末美国出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保护的政策,确立保护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此后相继发布第14028号行政令《提升国家网络安全》和《改善关键基础设施控制系统网络安全的国家安全备忘录》《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法》;欧盟高度重视整体层面的网络攻击防御和复原能力,2021年通过《关于欧盟数字十年网络安全战略的决议》,重申为欧盟关键基础设施建立新的、强大的安全框架的重要性;新加坡《2021年网络安全战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过程;澳大利亚《2022年安全立法修正案(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法案》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进行了新的探索;俄罗斯强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和防御,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部门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禁用外国软件,政府在最短时间内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国产电子元件基地。

  数据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基础性问题。数据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美国在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立法较为碎片化,但联邦和州层面通过专门立法,已形成数据安全保护的制度体系。欧盟特别注重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通过《数据保护指令》《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严密数据安全法律体系。在数据跨境流动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在数据安全方面存在信任危机,2022年3月美欧达成《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10月美国签署《关于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12月欧盟委员会启动《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草案》推进进程。

  内容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焦点议题。剑桥分析丑闻引发了美国对大型社交媒体平台的警惕,开始讨论《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对平台责任的豁免问题,2020年签署《防止在线审查行政令》。欧盟、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巴西等纷纷出台法律,对社交媒体进行规范,强化内容治理。

  供应链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重要内容。由于现代产品和服务依赖于供应链,产品的组件和软件来源众多,设备可能在一个国家设计而在另一个国家制造,这意味着产品可能包含恶意软件、易受到网络攻击,而供应链本身的安全漏洞也会影响公司安全基线。美国一直以来重视供应链安全,不断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体系的战略设计,关注重点也逐步由灾难性风险转向大国政治博弈风险。2021年美国对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关键矿物和医药用品四大关键领域的供应链弹性进行评估,此后通过《两党基础设施法》强调供应链安全。英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都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而投入大量立法、规制和政策资源。

  信息安全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综合工程,我们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网络强国,以高水平信息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构筑竞争新优势。

  以法治应对数据安全挑战

  主持人:大数据背景下,信息保护面临怎样的挑战?我国在数据安全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算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广泛应用于数据收集、加工和分析,大数据正深刻改变着国家治理能力、社会生活形态和经济运行方式,也对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首先,随着不同场景中海量数据的收集与使用,数据侵害来源呈多样化趋势。例如,出入小区时人脸数据不规范采集、网购联系方式遭到营销短信轰炸等,个人数据安全问题遍布日常生活。在人脸识别相关案件中,人脸数据具有高度敏感性,不当收集程序及后续滥用、泄露风险,将对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的威胁,案件激起的个人数据信息安全话题,值得社会各方思考。

  其次,数据处理者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面临数据安全问题。以金融数据为例,一些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缺乏与数据价值创造相匹配的重视并保护数据的意识与能力,引发了内部数据管理系统不健全、数据泄露或越界使用等问题。从2021年金融监管部门统计的涉数据违法处罚来看,金融机构因“未按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共收到罚单千余张,金额超10亿元。

  再次,数据安全与数据商业化利用、公共价值创造之间如何平衡。数据安全固然重要,但也并非规范数据产业发展和企业数据处理行为的终极目的。数据要素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其易复制、可共享等特征为经济发展带来强劲动力。数据要素不仅是数字经济深化演进的核心特质,还具有保障社会安全、提升社会福祉、维护国家数据主权等多重功能定位。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充分利用数据商业化价值、实现数据要素的公共价值,是新时代数据治理核心命题。

  最后,大规模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给国家信息安全带来新的挑战。某大型网约车平台公司赴境外上市风波即是典型事例,2022年7月有关部门公布了对该公司的处罚。类似地,美国近年来也通过《澄清境外数据的合法使用法案》扩大了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审查权,限制特定领域外国投资的数据跨境流动。一系列数据执法案例表明,数据安全已融入内涵丰富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数据主权与国家安全,成为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数据治理的底线。

  在立法层面,近年来我国在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保护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相继出台,丰富和细化了民法典这一基础性法律中的基本原则与相关制度,形成了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并重、国家数据安全与个人数据安全并重的现代化数据安全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行政监管部门鼓励和引导行业组织、高等院校、从业机构共同参与,推动多元主体在标准制定、文件论证、文化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开展合作,形成了大量数据安全标准、科技伦理指引、数据治理倡议。这些软性约束与法律的刚性色彩相呼应,勾画出数据安全的“柔性边界”。

  在执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将国家网信部门作为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建立了网信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执法的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监管体制机制,一系列“净网”“清朗”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该法赋予数据执法者包括询问、调查、查阅、复制、现场检查、查封和扣押等措施在内的执法工具箱。另外,随着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深入,监管科技已成为高效发现和追踪数据违法行为的新法宝。

  在司法层面,目前已形成私益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司法救济体系。违约之诉、侵权之诉是个人数据被侵害时的私益救济方式。不过,由于其举证难度、救济成本、救济效果等方面的局限,使传统私益诉讼容易陷入困境。因此在私益诉讼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设置了公益诉讼条款,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范围之内。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200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个人提起诉讼的“行动难”问题,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一道构成数据安全司法救济途径。

  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主持人: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释放数据潜能?

  李爱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其自身价值和潜能日益凸显。为充分释放数据潜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数据价值挖掘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新动力,同时也是新经济增长点和新动能。

  大数据精准分析和科学决策有效促进了教育、医疗、电子商务、工业、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提升。例如,医疗行业通过多部门对个人健康信息、职业、行为等数据与医疗数据关联处理,提供个性化和精细化医疗服务;政府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和开发应用,提高了决策科学性、服务便民性和治理效率,同时提升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动态预警水平,实现了人民生活安全和幸福指数增长。产业方面,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可形成新产业链、新消费、新经济内循环和新服务模式,例如“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交通、智慧医疗和智慧养老等,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国际竞争方面,我国具有数据规模优势,2017年至2021年,我国数据产量从2.3ZB(计算机术语,十万亿亿字节)增长至6.6ZB,全球占比9.9%,位居世界第二,大数据产业规模从4700亿元增长至1.3万亿元。如果充分利用数据规模优势,提升数据规模、质量和应用水平,未来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将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和竞争优势。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为人类提供便利的同时,对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也带来挑战。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数据泄露和滥用情况时有发生,数据要素处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造成社会对数据和信息安全的担忧,降低社会成员提供个人信息意愿,叠加组织机构之间数据共享与开放壁垒,进而阻碍数据价值挖掘和潜能释放。

  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既是对数据发展优势的保障,也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平衡是释放数据潜能的关键,我国在维护数据安全方面已确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分别以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合理利用为立法目标,在促进数据潜能释放方面的基础制度仍供给不足。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构建数据安全与发展平衡的基础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层面。一是确立数据财产权制度。数据是一种财产,应通过设立财产权的方式实现对数据财产的法律保护。数据财产权是指合法获得对数据控制的主体享有的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内容包括控制权、处理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这些权利的行使受数据所记录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二是构建数据供给制度。构建以开放公共数据向市场供应数据生产要素的制度,公共数据开放应作为国家数据要素市场供给侧来源补给的主要手段,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应围绕开放公平、部门职责、开放标准、开放范围、开放类型、开放方式、开放程序、安全保障和监督机制展开。

  三是搭建数据流通制度。数据流通是释放数据潜能的重要方式,目前平台交易是多层次的:第一层次是有国家级资质的数据交易所,第二层次是由地方政府赋予资质的数据交易中心,第三层次是没有任何资质的数据交易平台。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制度,根据数据分级和分类,不同类别数据可在相应层次交易流通。

  四是建立数据治理制度。数据治理是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使数据资产化,数据资产化是数据治理目标。建立数据治理制度要从微观管理角度着手,实现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平衡,包括治理组织架构(决策架构、管理架构、执行架构、监督架构)、权责边界明确的责任制度、安全保障、质量标准等。

  五是构建数据源供给主体制度。建立数据源供给主体制度的目的,在于解决数据需求方获取数据成本高、数据供给方维权成本高和国家对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缺乏实效性等问题。建议通过对数据源主体准入资格和内部治理结构规制,赋予数据源供给主体相关权利与义务,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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